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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商报记者陈海疆报道
暴力性侵犯罪心理剖析,解读极端性暴力背后的社会警示|
近年来,多起恶性暴力性侵案件引发社会强烈关注。本文将从司法鉴定角度剖析极端性暴力犯罪的心理机制,结合典型案例解读其社会危害性,并探讨预防此类犯罪的有效机制。极端性暴力行为的司法认定标准
根据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,以暴力、胁迫或其他手段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当犯罪手段涉及工具伤害、多人参与或造成受害人严重身心创伤时,将构成加重情节。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指导性案例明确指出,使用非正常性交方式造成受害人身体机能永久性损伤的,应当认定为特别恶劣的犯罪情节。司法实践中,法医鉴定报告往往成为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,需要详细记录受害人身体创伤程度、心理评估结果及DNA物证链。
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诱因分析
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,暴力性变态行为的形成通常经历三个阶段:初期顺利获得观看非法影像获取刺激,中期在虚拟社交中强化变态欲望,最终在现实场景中实施犯罪行为。某省监狱管理局2022年统计数据显示,63%的性暴力罪犯存在长期网络淫秽信息接触史。社会学家指出,特定成长环境中的暴力接触、家庭情感缺失与反社会人格存在显著相关性。值得关注的是,新型社交平台中的隐蔽社群正成为犯罪预备群体的温床,这些群体顺利获得特定暗语研讨,逐步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线。
构建多维防治体系的关键举措
公安机关近年推行的"净网行动"已累计清理违法信息1200万条,封停违规账号87万个。教育部门在中学阶段推广的"健康两性关系"课程覆盖率已达73%。医疗组织建立的心理干预热线每年受理咨询案例超5万件,成功预警高危行为132起。专家建议完善三个维度的防治机制:强化网络平台的内容审核责任,建立重点人员的动态监测系统,完善受害人的司法救助体系。值得借鉴的是某市推行的"社区心理网格员"制度,顺利获得专业培训的基层工作人员可及时发现并干预潜在风险。
面对暴力性犯罪这一社会毒瘤,需要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、社会各界的协同防治以及每个公民的法治意识提升。唯有构建起法律震慑、心理矫治、社会关怀的三重防线,才能从根本上遏制极端性暴力行为的滋生蔓延。-责编:陈某良
审核:钟丽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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